- 关于开展“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8-25 点击次数:520
关于开展“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服务便函〔2022〕77号
印发时间:2022-08-22 浏览次数:349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设计+营销”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行动计划(2022—2025年)》,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探索实践“设计+营销”中形成的创新性做法和经验,打造一批企业认可度高、行业推广性强、社会影响力大的示范标志性成果,推进“设计+营销”更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定组织开展“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评选主要针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探索开展“设计+营销”一体化发展,赋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带动山区、海岛等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以及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案例主要包括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共同富裕两大类别。
(一)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类。重点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或区域特色产业,通过分析、预测和挖掘市场需求,打造“设计—生产—消费—设计”等全链条创新模式,促进企业产品、产能与市场需求的精确匹配,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增强市场竞争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案例。工业设计企业垂直孵化自有品牌,以及工业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推进设计营销一体化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实践案例。
(二)助力共同富裕类。重点围绕山区26县和海岛县,通过“设计+营销”的理念和举措,提供产品功能、品质、包装、营销等方面的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制造产品、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和销售量,促进当地居民增收致富的实践案例。对乡村振兴提供有关设计方案,并有效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增收的实践案例。
二、评选程序
本次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案例征集。省经信厅将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发布征集评选活动通知,积极发动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行业协会、设计基地、设计中心等单位和组织,广泛征集实践案例。
(二)案例申报。申报主体填报《“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申报表》(附件1) 并附申报材料(附件2)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县(市、区)经信部门为申报主体的,需经市经信部门推荐上报;设区市经信部门和省属单位(企业)为申报主体的,可直接报省经信厅。
(三)案例评选。省经信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选,根据案例的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等评选出“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拟公示名单。
(四)公示公布。拟公示名单在省经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厅领导审定后发文公布。
(五)宣传推广。最佳实践案例将通过各类媒体和信息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发挥最佳实践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基层政府、制造企业、设计企业、各类创新载体等更加积极探索实践“设计+营销”新模式。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的组织发动和初审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原则上推荐个数不超过10个,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案例。实践案例有多个实施主体的,允许联合申报,并由牵头单位所在地的经信部门推荐即可。
(二)实践案例要突出“设计+营销”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申报材料要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性强,同时要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将推荐文件和推荐申报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9月10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生产服务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wyc@zjjxw.gov.cn。
联系人:陆一鸣,电话:0571-87058143。
附件:
1.“设计+营销”最佳实践案例申报表
2.申报材料模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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