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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1-11 点击次数:529 
  •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材料便函〔2023〕2号

    印发时间:2023-01-05 浏览次数:273

    各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有关省属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研制生产及应用进程,推进生物医用材料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更好支撑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将联合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32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须是材料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组建的上下游联合体,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重点方向:揭榜挂帅工作主要聚焦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三大重点方向。每个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能超过3个,已列入前期相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申报系统(http://biomed.caict.ac.cn/)。

    请各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充分调动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申报揭榜挂帅项目。对可以提供地方配套政策,优先配置揭榜挂帅项目用地、用能、排放指标等资源,出台推广应用配套政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推荐意见请于2023年2月15日之前联合行文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董  昊  0571-87058139

    朱碧芳  15988049869

    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陈贵钱  18358135589

    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方深科  0571-88903347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pdf(工信厅联原函〔2022〕325号)

    附件2: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推荐表.doc

    附件3: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申报材料.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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