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批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和“新星”产业群遴选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6-05-29 点击次数:6
- 各市、县(市、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深化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浙江省推进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关于“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四批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新星”产业群申报遴选工作以及2026年浙江制造精品推广目录征集工作。请各地根据附件1、附件2有关申报要求,积极做好摸排、动员和申报推荐工作,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请于6月5日前由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
集群遴选:省经信厅产业处严梦玲,0571-87058343,省产业发展中心马远博,0571-88385817;
制造精品:省经信厅产业处祝博艺,0571-87050807;省技创中心陈诗瑶,0571-88229695;
平台技术支持:高老师,0571-87113551。2026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入口: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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